根据上级关于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及《云南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制定继续教育学院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继续教育学院成立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小组,成员由党支部委员、工会和教职工代表构成。部门领导班子作为部门绩效工资分配领导机构,负责本部门绩效分配实施细则制定与组织实施。
二、分配原则
(一)民主决策,加强监督。在制定学院绩效分配办法时,充分吸纳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绩效分配应当公正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加强对部门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的指导、监管,确保分配科学、合理、规范。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及实际贡献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时,兼顾平衡,统筹考虑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促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考核,规范管理。绩效考核是绩效工资发放的前提和基础,必须严格考核要求、规范考核程序,未纳入学校和部门考核分配办法的绩效工资项目不得进行发放。
三、分配实施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根据学校的奖励性绩效结构,管理工勤类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奖励、分类核拨的奖励性绩效、社会服务专项绩效等,其中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由学校统一核发;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奖励、分类核拨的奖励性绩效、社会服务专项绩效由学校统一核拨至部门,部门根据分配细则进行自主分配。
(二)学校核拨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奖励分配
学校根据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方案中规定的优秀及合格的核拨标准,核拨至继续教育学院。学院根据工作人员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决定是否自主进行二次分配,根据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支委会、院务会审议决定二次分配具体情况。
(三)分类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分配
1. 教职工完成本职工作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方可参与分类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分配。
2. 奖励性绩效分配按月预核,年终统一结算。
3. 奖励性绩效工资与教职工的考勤挂钩。(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执行)
4.奖励性绩效工资与教职工的履职尽责情况挂钩。
①教职工未能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由部门评议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未完成比例扣发奖励性绩效。
②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云南中医药大学管理工勤类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系数》(附件2)核发。
③制定《云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负面清单》(附件3),教职工每触及一项,扣发30%,扣完为止。
5.当年扣留部分奖励性绩效纳入部门年终统一结算,部门用于奖励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由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小组研究决定。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云南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四)社会服务专项绩效分配
学校每年核拨给继续教育学院的社会服务专项绩效的分配,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本年度为非学历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支委会、院务会审议决定二次分配具体情况。
四、相关规定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得超学校年度核定总量,年度核定总量余额不得结转使用。
(二)坚持将绩效考核作为分配发放绩效工资的前提,不得未经考核随意发放绩效工资;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绩效工资;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名义、方式新增发放项目;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不得以任何形式给校领导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账目清晰、凭证资料完备、接受监督。
本细则经2023年5 月30日第9次云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支委会、院务会审议通过,并于6月19日至6月23日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分配方案同时废止。
附件 1.《云南中医药大学管理工勤类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系数》
2.《云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工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负面清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
云南中医药大学管理工勤类部门奖励性 绩效工资核拨系数
职级 |
系数 |
正处 |
1.8 |
副处 |
1.6 |
正科 |
1.2 |
副科 |
0.9 |
科员 |
0.7 |
正高 |
1.65 |
副高 |
1.3 |
中职 |
1 |
初职 |
0.7 |
试用期 |
0.5 |
技师 |
1 |
高级工 |
0.8 |
中级工 |
0.7 |
初级工 |
0.6 |
注:依据上级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情况,确定系数值。各职 级非实职人员 (含保留待遇人员) 系数值在实职系数值基础上下调 0. 1。 |
附件2
云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工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负面清单
序号 |
清单内容 |
1 |
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言行 |
2 |
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
3 |
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
4 |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5 |
事件处置不当引发舆情 |
6 |
无故不参加学校会议或活动 |
7 |
服务师生员工态度较差,产生不良影响 |
8 |
工作政策和业务不熟悉,产生不良影响 |
9 |
工作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 |
10 |
随意迟到早退,不服从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