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及相关同学:
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云中校教字〔2023〕45号)“第三十七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第五十一条省教育厅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最长学籍为五年。”等文件要求,张功分等1078名同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我院拟对以上学生做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与云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反映。
公示期: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0871-63155872
公示期满视为送达,学院将按规定注销其学籍。
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06级-2012级拟清退学籍学生名单.pdf
云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5日